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号丨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
时间:2021-01-25

2021年第8号


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,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(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)实施特殊保障措施。现将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
 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.doc

 

  

海关总署    

  2021年1月25日

公告正文下载链接:

  海关总署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.doc

  海关总署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.pdf

 

信息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25888/index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