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,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海关总署
2025年6月19日
信息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6588567/index.html?sessionid=&VbY7rnwef3WG=17507286287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