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向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备案,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,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,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、符合预期。
《公告》于2023年7月10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8年7月9日
轻松办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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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26日起允许巴基斯坦、巴西、马来西亚、西班牙、新西兰、印度尼西亚等国家20家境外水产品企业恢复对华出口
关于实施内地-澳门海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互认的公告
2023年4月起,试点调查整合升级为中国海关贸易景气统计试点调查
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