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向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备案,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
这期我们说一说特殊贸易业务中的“直接退运货物”
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
2022年1月1日起实施
联合抽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咖啡知识,税号及申报要素,检疫准入要求,通关指南等
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6号
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、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